2012年吉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工作业已完成,现将井冈山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面试比例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人员应具备的条件:面试对象必须符合《2012年度吉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及“吉安市2012年度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考岗位表”所规定的条件;
3、专业分类:按《江西省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目录》执行;
4、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10月10日至2012年10月14日;
5、资格审查地点:井冈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6、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招聘条件规定的其它证件(原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供单位工作经历证明;
7、注意事项:
⑴、未如期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产生的面试对象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⑵、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其面试或聘用资格。